2024年11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数码债券资助计划”。这是香港特区政府在促进数码证券市场发展、鼓励资本市场交易代币化技术广泛应用等方面做出的重要举措。
需要了解的事项
- 2024年11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推出了“数码债券资助计划”(Digital Bond Grant Scheme)。该计划为两级补助模式,将对每个符合条件的数码债券发行的合资格费用提供50%的资助,最高可达250万港元。
- 这是香港金融管理局为促进和支持资本市场交易代币化和数码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可关注的事项
- 市场参与者可关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技术")、代币化和数码证券在优化香港资本市场运营流程和效率提升中的前沿地位。
- 发行人可考虑以数码债券发行,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新技术的推广,拥抱未来。
简介
2024年11月2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公布了数码债券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的详细信息和指引,该资助计划最早于2024年10月16日在香港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施政报告”)中提出。
资助计划旨在促进发行人和市场参与者接受和采用数码债券,以鼓励资本市场交易的数码化和代币化发展。根据资助计划,“数码债券”指利用DLT技术对债券所有权进行数码化表示,如债券的法律所有权和/或实益权益。金管局将采用个案分析的方式确定各债券发行是否符合资助计划下的数码债券资格与条件。
资助计划于2024年11月28日开始接受申请(包括2024年10月16日施政报告之后债券发行的申请),初始期限为三年。该计划的详细信息如下:
1. 两级补助模式
资助计划为每个符合条件的数码债券发行资助 50% 的合资格费用,资助上限为:
(a) 最高125 万港元的半额资助,若发行符合基本要求(见下文第 3 节);或
(b) 最高 250 万港元的全额资助,若发行符合基本要求(见下文第 3 节)和所有附加要求(见下文第 4 节)。
- 资助计划下的资助数量
每位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资助计划下最多可获得两次数码债券发行的资助。
(资助计划下,发行人的“关联方”通常指:(i) 发行人实际控制的人士或公司;(ii) 实际控制发行人的人士或公司;或 (iii) 与发行人受同一人士或公司控制的人士或公司,但不包括仅因持有政府、主权财富基金或国有企业的共同持有权而产生关联关系但事实上作为独立商业实体独立运营的人士或公司。 )
2. 合资格费用
若数码债券的发行符合条件,发行人可向金管局申请报销以下发行费用:
(a) 向DLT技术平台提供商支付的费用,但平台提供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除外;
(b) 向香港地区的安排行支付的费用,但安排行为发行人的关联方除外;
(c) 向香港地区的法律顾问支付的费用;
(d) 向香港地区的审计师、会计师和评级机构支付的费用;
(e)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或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支付的上市费用;和/或
(f) 向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支付的托存和清算费用;
香港地区或香港地区以外的其他资助计划所覆盖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在符合资助计划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对于同时是绿色、社会、可持续性、可持续挂钩或转型债券的数码债券:(i) 合资格的债券一般发行成本可以由数码债券资助计划或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的第一轨道(Track I)覆盖,最高可达250万港元,两项资助计划只能择一使用;(ii) 外部可持续性审查成本可以由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的第二轨道(Track II)覆盖,所有发行前和发行后的外部审查费用合计最高可达80万港元。
3. 基本要求
为符合资助计划下的半额资助,数码债券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在香港发行,即一半或以上的牵头安排行是被资助计划认可的安排行
(i) 一般来说,上述安排行在香港债务资本市场拥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数码债券资助计划或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的认可安排行名单一致。详情请见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指引。
(b)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i) 参与开发和/或运营DLT技术平台及发行其它数码方面的团队(“数码团队”)必须在香港有一定规模的业务 — 在香港有一定业务规模的标准将由金管局依据个案分析的方式确定,考虑的因素包括数码团队在香港的规模、构成(包括资历等);或者
(A) 该数码团队可以承担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或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工程、运营、法律与合规、发行人服务、证券服务等角色。金管局也可能考虑其他能够证明相关DLT技术平台与香港有联系的因素。
(ii) CMU运营的DLT技术平台上发行
(A) DLT技术平台是否合资格为CMU运营的平台,金管局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确定。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24年2月发行的数码绿色债券涉及由CMU运营的DLT技术平台,作为CMU的延申,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数码债券的发行、结算、转让、赎回和注销等。
4. 附加要求
为符合资助计划下全额资助的要求,除基本要求外,数码债券还须满足以下所有的附加要求:
(a) 在非发行人关联方提供的DLT技术平台上发行;
(b) 发行规模最低为10亿港元等值(所有债券发行组数合并计算,如适用);
(c) 截至发行时点,投资者中有五个或以上非发行人或DLT技术平台提供者的关联方;以及
(d) 在(i)香港联交所或 (ii)香港证监会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市。
5. 申请流程
(a) 预申请咨询(非必须):在发行前或发行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或DLT技术平台提供商可以通过 dbgs@hkma.gov.hk 与香港金管局进行预申请咨询,而后提交正式申请。如果香港金管局对发行人提供的初步信息感到满意,并认为相关资格要求已满足,将给予无异议意见。
(b) 正式申请: 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或DLT技术平台提供商可在债券发行后三个月内提出正式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 dbgs@hkma.gov.hk 从香港金管局处获取资助计划申请表。
6. 了解更多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在香港及全球的债券数码化进程中处于领先地位。得益于深厚的金融科技监管专业知识对资本市场交易业务的加持,我们能够为发行人、交易商、数码团队、托管人/代理人、平台提供商和运营商提供卓越的法律建议和支持。我们在数码债券和支付领域的经验包括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 Evergreen 2项目:使用汇丰Orion平台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发行全球首个多币种数码绿色债券。
- Evergreen 项目:就香港特区政府的绿色债券计划使用代币化平台(GS DAP™),发行全球首个由政府发行的代币化绿色债券。
- 就汇丰作为发行人发行的10亿港元数码原生票据为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中央货币市场单位提供汇丰的数码资产平台。
- 开发和推出高盛专用的多资产类别数码平台。就通过Target 2支付系统发行的中央银行现金代币交易与法国和卢森堡中央银行进行跨境协调。
- 参与并响应高盛在香港举办的Genesis 2.0的概念验证项目,创建与绿色债券相关的智能合约碳信用额。
- 设计和推出有关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数码存款/代币化货币的解决方案。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的近期相关奖项如下:
- 在2024、2022及2018年《金融时报》“亚太创新律师”大奖中荣获“亚太区最具创新力国际律师事务所”
- 高盛Evergreen项目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23年“ALB香港法律大奖-年度最佳债券市场交易”
- 高盛Evergreen项目荣获DMI“2023年度最佳数字化发行”大奖
- 在《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23年欧洲地区法律大奖”中荣获“专业奖:数字金融-EIB数码债券
- 在《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23年欧洲地区法律大奖”中荣获“全球数码金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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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李芝妮(Jini Lee),李静(Jessica Li)和欧阳倩雯(Janet Ouyang)撰写的。